根据国务院学位办【2015】20号文件《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》,国务院学位办【2015】40号文件《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要求,经研究,确定了我校201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。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录取的重要依据,也是国家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。最终录取结果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、招生指标、GCT成绩、复试成绩(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)综合决定,公布如下。
一、农业硕士复试资格线:
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:GCT总成绩不低于180分(58.34%),各部分成绩不低于20分。共有99人达到复试资格线,根据GCT成绩、复试(笔试、面试)成绩,实行差额复试录取。
其他领域:GCT总成绩不低于164分(40.91%),各部分成绩不低于20分。共有126人达到复试资格线,根据GCT成绩、复试(笔试、面试)成绩,实行差额复试录取。
二、风景园林硕士复试资格线:
GCT总成绩不低于196分(55.79%),各部分成绩不低于20分。共有117人取得复试资格,根据GCT成绩、复试(笔试、面试)成绩,实行差额复试录取。
三、工程硕士复试资格线:
(1)非照顾领域(机械工程、建筑与土木工程、轻工技术与工程、环境工程、生物工程):GCT总成绩不低于180分(39.6%),各部分成绩不低于20分。共有58人取得复试资格,其中53人具有学士学位, 5人仅有本科学历。根据GCT成绩、复试(笔试、面试)成绩,实行差额复试录取,录取的仅有本科学历人数不超过获得学士学位考生录取人数的10%。
(2)照顾领域(交通运输工程、林业工程、工业设计工程):GCT总成绩不低于180分(39.6%),各部分成绩不低于20分。共有64人取得复试资格,其中58人具有学士学位,6人仅有本科学历。根据GCT成绩、复试(笔试、面试)成绩,实行差额复试录取,录取的仅有本科学历人数不超过获得学士学位考生录取人数的20%。
请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12月29日16:00之前登录《南京林业大学2015年在职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复试科目选择系统》(点击打开)确认复试资格并填写自己的复试科目代码及名称,以保证能正常参加复试。我校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考生,逾期未到校报到、接受资格审查视为放弃资格。
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复试时间:
2016年1月9日9:00-11:00为专业综合笔试(闭卷考试),8:40开始进入考场,9:30后停止进入考场。14:00-17:30为面试,具体安排将在领取考试证时通知。
二、报到、资格审核时间:
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2015年1月8日13:00-17:00到我校老图书馆三楼315室报到,领取考试证,接受资格审查,重点审核考生身份证件与本人是否相符,所持毕业证、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,所有证件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,本人身份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,我校必要时将委托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对考生的学历、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。
届时请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校进行资格审核,领取复试考试证,不能委托他人办理:
(1)本人身份证原件;
(2)《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》(说明:须从教育部报名平台下载,经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,签署审核人姓名并盖公章,无工作单位者需经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审核,签署审核人姓名并盖公章);
(3)全国联考准考证;准考证遗失者请携在教育部报名平台查询分数的打印件;
(4)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;
(5)考试用文具。
以上事项不再另行通知。逾期不到即视为放弃资格。
特别声明:根据有关规定,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,也不会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,请考生有任何事宜直接与我校研究生院联系。